郗玉松
(遵义师范学院,贵州 遵义 563002)
摘要:针对土司专制等弊端,清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措施,严格限制土司的权力,如严禁土司越境、严令土司缉拿“逃人”,严禁土司私自延幕等,这些限制措施是土司制度的一部分。地方官府出示晓谕、告示,并刊刻于碑,剥夺土司承审命盗案件的司法权、征收钱粮的财政权等土司的核心权力。清政府通过对土司的限制与对土司权力的剥夺,强化了对土司地区的管理,土司地区与内地逐步一体化,土司制度日趋衰落。到清末,广西、贵州等地土司“名虽土官,实已渐同郡县”。
关键词:土司制度;土司延幕;土司越境;司法权;财政权